安徽全面推行 “智慧化﹢信用化﹢网格化”监管
“到2022年底,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‘智慧化﹢信用化﹢网格化’监管模式基本建立,初步实现监管职责明、企业底数清、信用画像准、处置流程畅;到2023年底,基层监管实现网格全覆盖、管理无盲区,智慧监管、信用监管、网格化监管相互融合的监管新模式高效运行。”这是日前出台的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“智慧化﹢信用化﹢网格化”监管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提出的工作目标。
记者了解到,2021年7月以来,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在宿州、芜湖、黟县等地试点建立“智慧化﹢信用化﹢网格化”三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,有效整合了监管资源,改进了监管方式,提升了监管水平。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,夯实基层监管基础,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《实施意见》,决定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“智慧化﹢信用化﹢网格化”监管。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6项主要任务。一是统筹建设“智慧化﹢信用化﹢网格化”监管信息化系统,为网格日常监管、数据统计分析、综合指挥调度、政企信息交互等提供技术支撑,推进监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。二是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,通过定网格、定人员、定职责、定任务、定流程,实现证照管理、日常监管、线索核查、问题上报、信息录入的清单化、全流程、闭环式管理。三是提升信用监管全流程赋能水平,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,推动信用监管与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深度融合,形成长效治本机制。四是推进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,加强“照后”核查,强化“证照联动”监管,建立“双随机﹢网格化”工作机制,对食品、药品、特种设备、产品质量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业和领域,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。五是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指挥调度机制,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指挥调度模块,强化数据分析研判,建立反应灵敏、协调有序、运转高效的综合指挥调度机制。六是推进市场监管协同共治,完善面向公众的数据服务,推行“一企一码”模式,实现“一键扫码、一码知信”,引导市场力量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的治理,构建多元参与的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。
作为《实施意见》的配套制度,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同时印发了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格化监管工作规范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规范》)和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格化监管清单(第一版)》(以下简称《监管清单》)。其中,《工作规范》共23条内容,明确了推行网格化监管的工作目的、适用范围、工作原则、责任分工、工作任务、工作流程、工作纪律、监督考核等具体要求,作为加强和规范网格化监管的工作制度;《监管清单》包含食品生产、食品流通、餐饮服务、药品及医疗器械、特种设备、产品质量、计量、登记注册、反不正当竞争、打击传销、广告、价格等12类监管事项共142项监管内容,作为落实网格化监管任务的参考依据。
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通过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“智慧化﹢信用化﹢网格化”监管,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,加快构建形成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、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、社会广泛参与共治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,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、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、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。 信息来源:中国质量报